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
根据建设部(98)建房物字第66号文件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首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我中心将在广西桂林市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经理,总经理助理和三总师;房管所正副所长;房地产开发公司、写字楼、商厦、酒店、别墅、度假村、娱乐场所的物业正副经理;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各大军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人等或有志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和统一制订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重点,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岗位证书》。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为了方便在职人员参加学习,十月份特增设周末班。
集 中 班:2006年10月21日—10月27日
周 末 班:2006年10月21日、22日、28日、29日,11月4日、5日(周六周日上课)
培训地点:桂林市凯斯顿大酒店(海关总署培训基地)
四、报名方法
请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积极组织报名。确定参加人数后,可填写报名登记卡传真至0773-
或电话报名。
咨询网址:
http://www.chuangshi.net报名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3号金马大厦3单元409室
邮政编码:541001 咨询电话:(0773)
联 系 人:陈老师(0773-
)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800元,考试费、认证费、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共270元,共1070元/人。
六、其它
1、带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收到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3、我中心可帮助安排食宿、预定返程始发车、船、机票,以上费用个人自理。
*(近期发现少数人打着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的旗号在广西各地办班招生,请学员们明辨真假,避免上当。)
附:报名回执、证书样板
报 名 回 执 表
报 名 表 请 回 传 至 - FAX:(0773) |
参加课程名称 | |
时 间 | | 地 点 | | 费 用 | |
付款方式 | □现金 □电汇 □转帐 □ 支票 |
参会公司名称 | |
参会公司地址 | |
联系人姓名 | | 电 话 | | 传 真 | |
手 机 | | E--mail | |
参会人姓名 | 职 务 | 电 话 | 手 机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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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
证 书 样 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