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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送学员参加广西第十七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
机构名称:    日期:2007 - 06 - 19    查看次数:

接自治区语委《关于举办第十七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送学员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口语测试达到92分以上;熟练掌握汉语拼音;有较强的语音听辨能力;熟悉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和推广普通话工作;工作认真,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服务态度好;身体健康(勿送体弱多病者、患传染病者、怀孕者)。

二、 报名事宜

有意报名者请于6月23日前到桂林市语委办公室(解放东路、市教育局一楼)领取报名表和咨询具体事宜。

联系电话:2829596 联系人:杨晓峰

三、承办单位及联系人


广西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联系电话:0771—5815381 5815388 联系人:梁传海 孟小华

通讯地址:南宁市竹溪路69号 邮政编码: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