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举办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的 通 知 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 根据建设部(98)建房物字第66号文件规定,全国城建培训中心被建设部指定为首批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定点培训单位。 为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及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及相关从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精神,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应广大物业管理公司的要求,我中心将在广西桂林市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管理公司的正副总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处负责人;国有企事业集团公司、大专院校的后勤单位负责人、物业经理;房管所正副所长;写字楼、商厦、酒店的物业负责人;各大军区营房管理负责人等。 二、培训内容 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和统一制订的教学大纲规定进行培训,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三门课为重点,其它三门考查课程组织辅导。经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资格岗位证书》。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11月25日—12月1日(连续7天) 培训地点:桂林市凯斯顿大酒店(海关总署培训基地) 四、报名方法 请各物业管理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房管处积极组织报名。确定参加人数后,可填写报名回执传真至0773-或电话报名。我们收到报名表回执后,我们根据报名顺序,提前1天传真发送报到通知,详告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有关事项。 报名地址:桂林市中山中路13号金马大厦3单元409室 邮政编码:541001 报名电话:0 7 7 3-2 9 5 0 2 0 0 联 系 人:陈老师(0 7 7 3-2 9 5 0 2 0 0)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800元,考试费、认证费、教材费、资料费、证书工本费等共270元,共1070元/人。 六、其它 1、带1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2、本通知寄发数量有限,收到此通知者可转发下属单位,复印有效。 3、我中心可帮助安排食宿、预定返程始发车、船、机票,组织考察活动,以上费用个人自理。 报名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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