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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规定》 推进教育反腐工作
机构名称:    日期:2007 - 06 - 19    查看次数:

6月15日下午,市教育局召开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动员会。会议传达和学习了《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文件精神,并就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我市教育系统以贯彻落实《规定》为契机,加大教育反腐力度,确保教育系统的廉洁,把我们的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机关、二层机构全体共产党员和市属学校正副职校级领导共产党员参加了会议。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党组成员黄启宏在会上宣读了《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若干规定》,重申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钟平在会上传达了市委书记高雄同志在13日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并就贯彻落实《规定》精神,推进我市教育系统反腐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高度重视容易产生教育腐败的问题,确保教育系统的廉洁,把我们的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教育。


钟平指出,我市教育系统要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切实抓好腐败惩防工作;在教育系统中掀起学习贯彻《决定》的高潮。通过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探索多样化监督方式,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腐败惩防工作。


就探索多样化监督方式,钟平提出了六点意见:


1、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作用。做到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教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增大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加强教职工代表监督力度,遏制学校腐败的产生。


2、探索建立社区“廉情”信息员和评议员制度,对居住在社区的党员干部实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实现八小时之内“职场监督”与八小时之外“生活监督”的结合。


3、筹建廉政电子监察网络系统。在市教育网上开设专门网页,对教育系统的行政审批、学校管理动态、重大决策和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及时反馈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4、建立“审计审廉”制度,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监督。对群众反映较多、财务管理不规范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审廉。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审廉”做好“三个结合”,即与审计经济责任结合、与干部考察工作结合、与查办案件工作结合;抓好“三个监督”,即加强对被审计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自身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群众监督。


5、继续抓好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一是明确行风评议的原则、程序、奖惩、整改等内容,每年向公众发放《行风评议问卷调查表》和《征求意见表》。二是建立科学评价体系,让来自不同领域的公众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行业风气进行具体而综合的评定,保证评议结果的合理性。三是建立奖惩机制,以年终总评结果为依据,实行“授牌”和“摘牌”制度,对最差单位亮“黄牌”警告。不论哪个单位或部门,如果连续两年被评为最差,按照组织程序免去单位和部门主要领导的职务。


6、实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的联动。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坚持由党的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合考察干部,形成公开、公正、公平选拔任用干部的氛围,对工作业绩突出、但廉政方面不过硬的人员不予重用。二是推进专门机关的监督。司法、审计监督联动;纪检监察机关定期与司法部门联系和沟通,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审计部门做好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审计工作,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三是纪检监察机关注意与新闻媒体相互配合,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积极表扬先进、揭露问题,将党政领导干部的言行公开在人民群众面前,发挥舆论监督的巨大效应,督促党政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四是为方便群众表达自己的诉求,实行信访信息通报、信访督察督办和信访问责制度。


此外,会议还要求,各党组织立即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学习《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组织好贯彻实施工作,传达中央、自治区、桂林市纪委贯彻实施《规定》会议的精神,让每一个党员从知晓。积极稳妥地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加强检查监督,坚决查办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